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同意原组织委员刘飞雨同志因工作统筹协调考虑辞去支部职务的请求,并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酝酿,向总支汇报,决定调整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人选为荆琛同志,荆琛同志不再担任支委会宣传委员职务。现就荆琛同志情况予以公示:
金融与贸易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人选:
中共东莞城市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
教工支部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