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恼于科研能力无用武之地?苦恼于绝妙的科研方案或小发明却没有资金使之变成现实?那你一定不能错过“攀登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营造“奋进新征程、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的浓厚校园科技创新氛围,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 10 人;
2.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发布立项公示通知之日起算;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二)基本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技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往年申报项目未获立项,本年仍可参与校级评审并接受推荐上报。
3.指导老师要求: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每个项目最多可配备2名指导老师,目前正在参与指导“攀登计划”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指导老师不能参与指导本年的项目申报。
4.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分类及资助金额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流程:
(一)注册账号及作品申报
1.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1日
2.工作安排:项目申报者按照附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及作品申报,并按时按质填写申报书(附件1-3)与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见文末)。
(二)各院收集资料
1.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4日
2.工作安排:各学院收集整理好申报项目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并核对基本信息无误后,最终在8月24日下午16:30前提交至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中心邮箱。
(三)校团委初步审核
时间:2022年8月25日-8月26日
(四)专家评审会评审
时间:2022年8月26日-8月30日
(五)校团委对申报作品进行最终调整
1.时间:2022年8月31日-9月1日
2.工作安排:校团委对评审得出的作品进行最终调整并公布省推荐结果(向团省委推荐重点项目1个、一般项目4个、候选项目4个)。
(六)纸质版材料报送
1.时间:2022年9月2日
2.工作安排:校团委对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最后核查确认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团省委。
(七)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1.时间:2022年9月中旬
2.主办单位在全国范围内邀请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评定立项项目,并将项目定级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八)立项项目公示
1.时间:2022年9月底
2.团省委在网上对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申报及评级有异议,可在此期间实名向团省委提出,团省委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九)专家评审会评审
1.时间:2022年10月-12月
2.团省委根据立项结果制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会省财政厅审核,按规定程序报批。
(十)专项资金下拨
时间:预计2023年3月上旬
(十一)项目管理
1.时间:资金下达日至2024年12月
2.学校与立项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并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督促立项团队依法依规、扎实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按项目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十二)项目验收
1.时间:2025年1月
2.立项项目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项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3.学校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主持本校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各高校项目验收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的重要依据。
注意事项:
1.各项目申报者若已有立项在研的省级以上的大创项目和攀登计划不可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团省委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3.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不能多于10个,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要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各学院应自主整理、优选后按时提交至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申报通知及申报汇总表详情点击阅读原文
提取码为sjxy
请参加攀登计划的同学于8月22日前
将材料发送至
CYJMcxcyfwzx@163.com